铁路站车治安秩序经过前一段的专项整治,目前虽有所好转,但形势仍然不容乐观。据襄樊铁路运输法院司法统计显示,在1996年至1997年受理的197件刑事案件中,就有64件发生在铁路客运站区内和旅客列车上,占32.5%。经调查分析发现,当前铁路站车的违法犯罪情况有以下新的特点:
(一)盗窃案仍然居高不下,抢劫、伤害等暴力性犯罪案件有所下降。在调查的64件案件中,盗窃旅客财物的有41件,占64.1%,1997年比1996年上升2.2个百分点;抢劫的有8件,占12.5%,1997年比1996年下降1.7个百分点;故意伤害的有8件,占12.5%,1997年比1996年下降1.7个百分点;其他还有抢夺4件,诈骗的1件,携带雷管炸药进站上车1件,运输假币1件。
(二)犯罪主体呈现“三多”:青少年多,社会闲散人员多,有过违法犯罪劣迹的多。64件案件中涉及案犯98人,其中青少年63人,占64.3%;社会闲散人员55人,占56.1%;有劣迹或者受到过法律处分的有41人,占41.8%。
铁路站车违法犯罪案件频频发生,我们应引起高度重视。作为运载旅客的工具或场所,铁路站车内人员十分繁杂、且流动性大,加之环境特殊,犯罪分子作案后极易逃匿,给铁路警方和工作人员及时查处案件带来一定的难度。发生在铁路客运站车内的违法犯罪案件主体多系16岁至25岁的社会闲散人员。他们或因父母离异、无家可归,或因有案在身、逃离家门,或因不愿劳作、有家不回,等等,有的长期流浪在外。由于生活没有来源,他们就流落街头,租住在城市边缘的民房,靠乞讨、小偷小摸为生。而社会对这些闲散人员又往往存在着“几不管”现象,使得他们极易躲避人们的视线,干出违法犯罪的事。如1997年4至6月间发生在襄渝线小花果至石花区间暂停旅客列车软卧车厢的特大系列盗窃案,犯罪分子利用夜深人静之机,采取搭人梯、撬车窗拎包的手段,作案7起,盗窃有美元、新台币、港币、德国马克、瑞士法郎等各种外币及诺基亚手机1部,折合人民币共计8.18万元。经查犯罪分子郑某、肖某、陈某、梁某等4人分别系甘肃省永昌县、四川省三台县、陕西省宁强县和眉县的无业人员,他们当中年龄最小的16岁,最大的22岁。他们当中有的没进过学堂,有的也仅读过小学几年书,十五六岁就开始在外流浪,并养成了偷鸡摸狗、好吃懒做的恶习。
整治铁路站车的治安秩序,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社会各部门及每个公民都应该担负起各自的责任,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真正形成合力,常抓不懈。这样,铁路站车的治安秩序才能得到根本好转。(唐德立)